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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1 对策

 

1.1 把节约用水放在解决我国城市水资源问题的优先地位,并作为一项国策,大力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以节水为先,即将节水作为解决城市水资源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和首要对策。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高度看,节约用水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长期任务,应通过坚持不懈的节水宣传教育,在全民中树立对水资源的忧患意识,使节水成为全民行动和社会风尚,使我国逐步成为节水型社会的国度,其潜在作用是深远的。
  应特别注重对儿童和青少年的节水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
1.2 加强全国城市与工业节水工作统一领导与管理
  城市与工业节水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与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应实行在全国水资源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的各有关行政与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以克服目前存在的政出多门、管理松驰、无序状态,使节水工作纳入科学的、以全局利益为重的统一协调的管理轨道。
1.3 全面制定和实施城市与工业节水规划与计划
  在科学分析评价全国、各地区和城市水资源条件与用水(节水)状况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城市和工业生产用水特点,自上而下地制定全国及各地区的城市与工业近远期节水规划。规划应明确水资源供需平衡情况、节水目标、节水指标、节水计划与措施。更为重要的是应将节水规划纳入相应的国民经济规划或经济建设发展计划、分步实施。节水规划目标或计划指标应列入相应国民经济统计序列,定期审查公布。
1.4 加强立法,统一制定有关节约用水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等,建立相应的节水技术法规体系
  依法治水管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节水的统一立法,是改变目前“多龙治水”、政出多门而又无法可依、管理松驰的无序的状态,将节水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的重要步骤。随节水工作的深入发展,原有技术法规在数量和技术上已日显不足,为此须从我国国情、城市与工业行业实际情况和节水实践经验出发,制定一系列有关节水的技术法规体系,包括标准、规范、规程、方法、指标、规定等,使之与节约用水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等配套实施,以便将节水工作纳入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